2016年11月29日下午,我校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党委中心组成员、各院部党政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听取了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郭松博士对准则和条例的解读。校党委书记刘江南主持会议并讲话。
郭松在讲座中以生动的语言阐述了准则和条例的出台背景和意义,并详细解读了准则和条例的内容。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三部分,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4个必须”、“8条规范”。针对全体党员,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三编、11章、133条,在分则中分别说明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主要违纪行为和处分方式。郭松表示,准则和条例的出台彰显了坚强决心,树立了道德高线,厘清了党纪红线,传递了法律底线,是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精神的集中体现。
刘江南在讲话中感谢郭松老师为大家做的生动讲解。他希望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高度重视,狠抓学习准则、条例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政治方向,坚守纪律底线,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强化党纪党规意识,守住根本底线和规矩;希望各级党组织要真正履行好党建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辜负全校师生员工对学校发展的期望。(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