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丽,体育部副教授,硕士,中共党员,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1997年7月来我校工作至今,一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教学中认真履行了副教授六级岗位的职责,能言传身教,以身作则,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注意培养学生正确的体育道德观念,使学生身心愉悦的参加各项体育锻炼;能积极完成体育部分配的课外群体任务,参加工作23年以来,一直负责校运会大型团体操表演工作;自2008年以来,指导校队参加陕西省大学生体育舞蹈锦标赛并连续9年取得集体舞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重视科研工作,尤其是对大学生体育教学方面的研究工作,能够进行系统的分析与探索,用科学理论指导体育教学,使科学研究为体育教学服务。近三年出版专著一本,发表核心论文一篇,同时主持陕西省体育局课题一项,参与陕西省体育局课题两项,并完成横向科研课题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