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西安工程大学第二届委员会、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年04月06日 09:46  点击:[]

各院(部)级党组织:

经省委高教工委批准,我校第二次党代会拟于2017年5月下旬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就做好我校第二届党的委员会、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委会”委员候选人名额

经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批准,中国共产党西安工程大学第二届委员会设委员13名,提名候选人16名。中国共产党西安工程大学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委员9名,提名候选人11名。

二、“两委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原则

根据《陕西省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两委会”委员候选人提名推荐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切实把政治素质好、组织领导能力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业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同志提名推荐到“两委会”委员候选人中来。

(二)坚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原则。党的委员会成员除党委书记、副书记外,应有党员校长、纪委书记、党员行政副校级领导干部和党委主要部门负责人组成。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由纪检、监察、审计、工会、治安保卫及教学一线等方面的党员领导干部组成,涉及人、财、物管理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进入纪律检查委员会。除纪委书记候选人外,“两委会”委员候选人一般不交叉。

(三)坚持广泛性原则。着眼于学校事业发展全局,注重领导班子合理结构,在全校范围内提名推荐,不仅局限于本单位。

(四)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基础上进行正确集中,履行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保证党的团结统一。

三、“两委会”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两委会”委员候选人必须是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立场坚定。

(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熟悉高等教育办学规律,爱岗敬业,敢于担当,作风踏实,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工作的议事决策能力、组织领导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顾全大局,团结合作,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五)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六)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应有3年以上党龄。

四、“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办法

提名推荐“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要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党员的意志。具体程序如下:

(一)产生“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第一次提名名单(4月7日—4月12日)

1. 各院(部)级党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学习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两委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原则、条件及结构要求,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每名正式党员在全校符合条件的党员范围内提名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6名、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1名。党支部汇总党员提名,填写《党支部酝酿“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2),报所在院(部)级党组织。

2. 各院(部)级党组织汇总各党支部提名名单,召开院(部)级党组织会议,根据多数党支部及党员的意见,按照多于应选名额50%的比例,研究提出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20名、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4名,将《“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第一次提名名单汇总表》(附件3、4)及电子版于4月12日12:00前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uzhibu@xpu.edu.cn)。

(二)产生“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第二次提名名单(4月17日—4月20日)

1. 组织部汇总各院(部)级党组织报送的提名名单报校党委,校党委根据多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第一轮推荐意见,综合考虑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并兼顾工作需要,按照多于应选名额50%的比例,研究提出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20名、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4名,再返回各院(部)级党组织进行第二次酝酿讨论。

2. 各院(部)级党组织召开由委员、党支部书记、党代会代表参加的会议,对校党委提出的初步人选名单进行酝酿讨论,并广泛听取教学、科研、管理等各个层面的意见,按照多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研究提出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6名、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1名。将《“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第二次提名名单汇总表》(附件5、6)及电子版于2017年4月20日12:00前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uzhibu@xpu.edu.cn)。

(三)产生“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4月24日—4月26日)

1. 组织部汇总各院(部)级党组织报送的推荐人选名单报校党委,经校党委会研究后,按照多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提出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6名和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1名。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对预备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并将预备人选名单和简历再返回各院(部)级党组织进行第三次酝酿讨论。

2. 各院(部)级党组织召开党代会代表会议,对“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一步讨论,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后,进行差额票决,将讨论和票决情况(附件7、8)于4月26日12:00前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uzhibu@xpu.edu.cn)。

3. 组织部汇总后报校党委,校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及各院(部)级党组织的讨论、票决情况,最后确定党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6名和纪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1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后,在召开党代会时成立大会主席团,主席团对审批同意的“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审议,最后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选举“两委会”委员是党代会的主要任务之一,“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提名推荐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院(部)级党组织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程序,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提名推荐工作。

(二)做好宣传教育。各院(部)级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明确“两委会”委员的提名原则、基本条件和推荐程序,积极参与党内事务,正确行使权利,确保“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的有效性。

(三)发扬党内民主。在“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提名工作中,各院(部)级党组织要准确把握“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提名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使提名推荐“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过程成为对党员进行一次增强党性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过程。

(四)严明组织纪律。在“两委会”委员候选人提名推荐过程中,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坚持讲党性、讲原则、讲纪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严肃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筹备召开期间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精神和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换届环境。

(五)确保工作进度。各院(部)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和校党委的要求,积极开展“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提名推荐工作。对提名推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并予以解决,避免因局部工作影响整体进程,确保提名推荐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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