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党员大会选举中共西安工程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的程序及办法

2017年04月10日 10:44  点击:[]

一、选举形式

代表选举形式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二、选举工作人员安排

(一)选举设大会主持人,一般由院(部)级党组织书记担任。

(二)选举设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2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选举设总计票人1人、计票人4人,负责选票的发放和回收,并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选票统计工作。

三、选举的实施

(一)会前的准备工作

1.对党员进行选举工作的教育。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之前,院(部)级党组织一般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对党员进行选举的意义和选举知识的教育,使党员真正从思想上重视选举活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2.召开院(部)级党组织委员会会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对大会筹备工作进行认真检查;讨论通过大会时间安排、议程、会议主持人等。

3.印制选票。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并且加盖院(部)级党组织公章。

4.布置会场。会场布置要庄重、朴实。前方正中可悬挂党旗。会场的电子屏或黑板上书写“中国共产党xxxx党委(党总支、支部)选举中国共产党西安工程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大会”。

(二)大会议程

1.宣布党员大会正式开始。

2.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3.清点人数和确认选举资格。由大会主持人报告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个别党员缺席的原因,宣布会议是否有效。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根据中组部规定,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学校党委同意,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

②自费出国或去港澳台半年以上的;

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役、服刑的;

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4.通过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全体党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代表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5.公布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情况。各选举单位将候选名单的提名推荐过程和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

6.检查票箱。监票人检查票箱并当众封箱。

7.分发选票。选票只发给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选票分发后,选举工作人员应核对选票发放数与原清点的人数是否相符及所发选票有无漏章、字迹不清等不符合规定的现象。发现有漏发或多发问题时要及时查清原因并纠正;发现漏章等现象要立即更换选票或补章。然后向会议主持人报告选票发放数,由会议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多余的选票应封存。

8.填写选票。选举人应按照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中的规定填写选票。选票不得涂改、撕损,填废一般不给更换,按弃权或作废处理。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9.投票和开票。首先由选举工作人员投票,接着到会党员按坐席顺序依次投票。投票人必须亲自投票,不得由他人代投。然后由监票人开票箱,当众清点收回的选票数。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清点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向党员大会报告清点结果。

10.计票。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汇总结果。在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方能当选。当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得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在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

11.宣布选举结果。监票人首先向党员宣布收回的选票数、有效票数、废票数;公布候选人、另选人分别得赞成票数。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名单,并说明当选名单需报请上级批准后生效。选举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将选票清点密封并妥善保管。

大会结束。全体起立,奏唱《国际歌》,宣布大会结束

上一条: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西安工程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的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西安工程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关闭

热点新闻

Copyright© 2008-2017 西安工程大学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泽瑞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