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学生资助工作特色项目培育计划的通知
2017年09月18日 11:51

各学院:

为贯彻中省脱贫攻坚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教育扶贫,进一步激发各学院工作活力,深入推进精准资助及资助育人工作,突出落实落细,强化精神引领,打造学生资助工作新品牌,实现学生资助工作新超越,经研究决定,学校自2017年起实施学生资助工作特色项目培育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学生资助特色项目培育计划旨在充分激发各学院的自主性和创造性,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助力学生资助工作实现“追赶超越”。按照“一院一特色”、“一院一品牌”要求,学院所申报项目要有特色、有实效、有创新、可推广。

二、选题方向

各学院要结合学校中心工作或学院实际,紧紧围绕“精准资助”与“资助育人”两个主题进行申报,选题必须符合实施原则有关要求。

三、资助额度及实施周期

原则上2017年度拟培育特色项目3-6个,学校将根据项目申报的具体数量及质量确定。各学院申报数量不限,单个项目经费在5000元左右,最高不超过10000元,实施周期为2017年3月-2017年11月。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学生资助特色项目申报应以学院为单位,学院申报时须明确项目负责人,并组建团队进行申报,申报团队人数控制在2-5人(可以有学生参与)。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项目申报通知(3月6日-3月8日)。

(二)项目征集(3月9日-3月17日)。各学院按照项目申报安排,根据学院实际,撰写申报书,在规定时间内向学生工作部(处)申报。

(三)项目筛选(3月18日-3月22日)。学生工作部(处)召开评审会,组织专家审议各学院申报项目,并进行筛选,针对项目实施方案、经费预算和支出等进行审定。

(四)项目运营管理(3月23日-11月31日)。学生工作部(处)将对立项项目开展不定期的抽查、督导。各学院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循项目立项申报材料中的实施方案,尤其是项目确定的主题和主要内容不允许随意变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循申报材料中所列经费预算,不得超出项目预算经费最高限额。

(五)项目审核验收(12月1日-12月10日)。项目实施结束后,申报单位应及时上交项目总结材料,主要包括项目总结报告(2000字左右),详细论述项目完成情况(包括三方面内容:①主要措施,②取得成果,③主要创新点),同时提交项目相关通讯报道以及实施过程图片、视频等影像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申报学院应认真撰写《学生资助工作特色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申报书应包含项目名称、实施目标、主要内容、主要措施、实施步骤及经费预算等内容。

(二)立项情况与考核结果纳入学生工作年度考核。

(三)各学院应于3月17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上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代锴 联系电话:029-62779009

E-mail:76292621@qq.com

联系地址:西安工程大学临潼校区22-8楼105室。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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