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2017年09月18日 09:11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我校扶贫工作的政策和扶贫工作发展规划;参与实施扶贫工作有关重大事项。

(二)、负责与上级单位、帮扶县、帮扶村进行衔接,做好精准帮扶组织工作,进行扶贫工作相关材料收集。指导包扶村制定扶贫开发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和资金倾斜,努力扩大扶贫资金规模和其他资金投入,确保扶贫资金足额到位。

(四)、根据有关规定协调管理扶贫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学校扶贫专项资金;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

(五)、制订学校扶贫开发科技推广和培训计划;指导贫困村科技扶贫和有关培训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有关的信息和宣传工作。组织全校各学院(部)、机关处室、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开展对口帮扶扶贫。

(六)、指导和协调全校扶贫工作;协调管理有关扶贫捐赠资金和物质;组织协调学校各学院(部)、机关处室、后勤等单位对志丹县定点扶贫和延长县的结对帮扶工作。

(七)、负责对学校驻村工作队的指导和管理。

(八)、完成学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一条:驻村工作队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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