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宣传和扶贫措施。
(二)、根据所驻村的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制定村级发展规划和贫困户脱贫计划,年度实施计划。
(三)、协助组织开展贫困户核查认定、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配合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干部包户结对帮扶工作。
(四)、引导村民发展符合市场需求和自身资源条件的主导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五)、组织开展农户实用技术培训,组织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并实现转移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六)、动员和组织村民参与村道、农田水利、生活用水、用电、村容村貌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
(七)、帮助贫困户解决危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
(八)、协调落实并指导实施各类扶贫开发项目;
(九)、协助抓好“两委会”班子建设,宣传并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十)、完成学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